那是一个冬天的夜晚,圣诞节后的几周,漆黑,浓雾,零星下着雨,还夹着点雪。
盗贼和销赃人最喜欢这样漆黑的夜晚,因为一般人都在家里,有头有脸的老爷太太则回乡下别墅呆着了,城中的大房子全都关着门,空着,摆明招贼。
在这样的夜晚,巷子深处这间小酒馆里交易着更多的赃物:金表,银盘子,甚至是质地上好的丝绸手绢,当然,手绢上用金银线绣着的主人姓名或者家徽图案要及时挑开拆掉。
每当这个时候,酒馆老板娘唐太太都能得到比以往任何时候都高的利润。不仅来自酒水和便餐,提供交易场地的费用也需小偷们支付,即便如此,酒馆中依旧各色人等络绎不绝,保持着江湖上盗贼们惯常的,安静机敏的规矩。
燃烧的壁炉和酒Jing让人放松,一个棕发男孩正在一个小坩锅上把金币融化重铸,靠窗的橡木桌上,属于同一个帮派的小贼们正在喝酒,小声计划着下一次的行动。三三两两的人们聚在一起,并无一般酒馆那样人声鼎沸的热闹,他们提着神经,似乎时刻准备着在警察冲进来的下一秒从后门溜走。
雨依旧下着,shi寒的天气让人心情不佳,后来那个棕发小伙子的手指被烧得红热的硬币给烫着了,咒骂起来,于是一个年老的贼转而大笑。唐太太擦着杯子,往嘴里丢了颗花生,继续把皮儿吐到地上。
实在是太无聊了。
突然之间,躺在她脚边的一只脏兮兮的卷毛狗醒了过来,放声大吠。一阵风吹过,烟筒里的火给窜起来,风夹着雨打shi了煤,弄的它们嘶嘶作响。
“这是怎么了?”一个贼压低帽子,人们看不到他的眼睛。
“怎么回事?”那正在摆弄金币的男孩含着被烫红的手指也问。
紧接着,屋里的众人听到了一阵由远到近的撞击声,贯穿着房子。接着又是一阵撞击声。接下来变成了脚步声。脚步在门口停下,一秒的安静后,响起了沉重缓慢的敲门声。咚-咚-咚,就如同戏剧里半夜鬼敲门,丝毫不像是一个盗贼的敲门方式,那应该是又轻又快的。
如果你从生下来就在lun敦满是泥水和垃圾的街巷里摸爬滚打,被人欺负和欺负别人,当你听到这样的敲门声,就应该知道有事发生了。发生的可以是任何事,且坏事的几率往往更高一些。
贼们都想到了。大家你看着我,我看着你。唐太太踢了狗一脚,要它出不了声。火炉旁的男孩安静的跟老鼠似的。一个年老的贼轻声说到:“天知道是什么人,快把这些东西弄走,如果那是警察,我们就完了!”然而不用他提醒,屋里的人们早已把该装好的东西都塞进了衣服的暗兜中。
其中一男孩是唐太太的大侄子,他叫约翰,业已飞快的跑到门边,背贴墙站着,把手插在衣兜里,里面有可能是一把匕首,或者小枪也说不定。约翰已经蹲过两次监狱了,赌咒发誓说他再也不要去第三次。
敲门声又响起来了,唐太太说到:“都弄干净了吗?好,孩子们,先生们,都好好的呆着,别慌,那,亲爱的约翰,你开门好吗?”
约翰抬起了门闩,门刷的一下就开了,差点打到他。他以为是有人撞开了它,在墙边直了直背,似乎想要扑上去。但其实门是给强风吹开的,屋里一半的蜡烛都给吹熄了,火盆也闪着火花,纸牌也飞的到处都是。
泥泞的道边站了一个男人,一身黑衣,全身shi透,水沿着衣服直往下滴,他的脚边还放着一个皮包。黑暗中隐约看到他苍白的下巴,带着胡茬,他的眼睛被帽子挡住了。要不是他开口说话,谁也认不出他来。
“哦,天呐,感谢上帝,终于又见到大家了!怎么?约翰,你不让我进屋吗?这该死的天气。”
那男人拍了拍约翰的肩膀,但很显然,这个小伙子的脑袋并不那样聪明,他依旧认不出来者是何人。
“上帝啊,我的孩子!”唐太太从高脚凳上下来,在围裙上擦着满是水渍的双手,扑上来用肥厚的手掌掐住了男人的胳膊。
“我的天呐,一年都不见了,亲爱的,你现在叫什么名字?”她用袖子给男人擦了擦领口的雨水,好像他们的关系真的一直都有这么亲密一样。
里查德,艾lun,泰瑞,马切诺,随便哪个都可以是他的名字。
“我们还以为是警察呢。”约翰终于认出他来,抱着胳膊呆头呆脑把他让进了屋里。
“你还说,再过会我就要冻死了。”男人笑着答道,他的口音有些别扭,拿腔拿调的。他将包放下,身上不住的颤抖,脱下shi透了的外套和帽子,雨水受热变成了水蒸气。他搓着手,又揉了揉头。那长长的头发和胡子,被雨水打shi,毁了其Jing心梳理的形状,且令它们不再弯曲,看上去就更长了。
不过一分钟,屋里的贼们已经把他上上下下打量了个遍,其中有认识他的,也有不知道他大名的,但人们都唏嘘着,盯着他手上带了好几个的戒指,还有背心上别有的一块怀表,表链上甚至镶有宝石。当然不用看就知道这些东西都是假的,宝石也是赝品,不过呢,这些东西还仿的真他妈的